按照《四川省2026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定向招考”)的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一)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通过本公告附件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递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
“定向招考”职位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2026年1月21日18:00截止。请有希望递补的考生手机务必保持畅通。递补期间因手机不畅等原因未按时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事项
(一)时间、地点及实施单位
| 复审时间 | 复审地点 | 复审单位联系电话 |
| 2026年1月18日上午09:00至12:00 |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一环路龙马大道一段70号)二楼大厅 | 市统筹职位:0830-3193359 江阳区职位:0830-3160621 龙马潭区职位:0830-2633217 纳溪区职位:0830-4215387 泸县职位:0830-8192897 合江县职位:0830-5269480 叙永县职位:0830-6228116 古蔺县职位:0830-7376027 |
(二)所需资料
1.《四川省2026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照片不清晰的贴上照片)1份。
其中:“服务地、主管部门、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盖章相关要求为:
(1)优秀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由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区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3)报考面向工人农民职位的,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4)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5)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由所在单位及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市(州)党委组织部意见”栏,不需签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还需提供: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担任职务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0日)的相应工作证明,或截至2025年10月30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纳入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的相应工作证明,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县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报考时(截至2025年10月30日)年龄超过43周岁的,须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表彰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优秀工人职位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截至2025年10月30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的合同及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优秀农民职位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截至2025年10月30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5年以上且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乡镇(街道)党(工)委印章;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需提供:服务地所在县(市、区)级及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时间具体到日)、是否服务期满、服务期间表现情况、服务期内有无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等情形、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同时附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文件)等相关材料;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特岗教师,须提供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退役士兵(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证(复员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叙永县、古蔺县事业编制人员(含经组织选派在叙永县、古蔺县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还需提供: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证明及工作证明材料(注明其在当地具体从事何种工作及起止时间)。
(三)资格复审流程
1.请面试资格复审入闱人员手机保持畅通,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对面试资格复审所要求的资料及手续不清楚的,请在面试资格复审前主动与面试资格复审单位电话联系。
2.审核合格后,考生凭签署“审核通过”意见的“报考信息表”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请提前准备好现金。
3.考生在资格复审人员名册上签字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本人应亲笔写下委托书(在委托书中注明不能参加原因),委托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按照本公告要求,将所需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交代办人,代办人同时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录用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根据泸市财综〔2018〕199号文件精神,对公招公务员面试考务收费提供电子票据,需要电子票据的请扫码关注“电子票夹”微信公众号,于缴费十个工作日后登陆“电子票夹”微信公众号查看电子票据相关信息。
4.体检等有关事宜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5.此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30-3193359)。
附件:泸州市2026年度“定向招考”职位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